DB14∕T 3042-2024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建设与评价 第4部分:特色专业镇(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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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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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ICSICS,01.120,CCS CCS CCS,A00 14,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 3042—2024,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建设与评价,第4部分:特色专业镇,2024 - 08 - 13发布,2024 - 11 - 13实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14/T 3042—2024,I,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1,4 建设 ..1,5 评价 ..3,6 持续改进和后管理 持续改进和后管理 持续改进和后管理 持续改进和后管理 持续改进和后管理 ...5,附录 A (规范性) (规范性) (规范性) 特色专业镇 特色专业镇 特色专业镇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 项目标评价表 项目标评价表 项目标评价表 项目标评价表 6,参考文 献 ..11,DB14/T 3042—2024,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建设与评价》的第4部分。《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建设与评价》分为以下4个部分:,—— 第1部分:农业农村领域;,—— 第2部分:工业领域;,—— 第3部分:服务业领域;,—— 第4部分:特色专业镇,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文件由山西省标准化综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4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弘实标准化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晋职(山西)标准化专业人才实践基地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强、王守业、李敏、陈彦华、贺继峰、李素霞,DB14/T 3042—2024,1,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建设与评价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建设与评价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建设与评价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建设与评价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建设与评价,第 4部分:特色专业镇 部分:特色专业镇 部分:特色专业镇,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特色专业镇标准化创新示范点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评价、持续改进和后续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特色专业镇标准化创新示范点的建设与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016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GB/T 13017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GB/T 20004 团体标准化,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标准化创新示范点,在特定领域,标准化组织管理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标准有效实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工作成效突出的标准化示范单位。 特色专业镇,以县(市、区)为基本地理单元,以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为主要特征,主导产业相对集中、经济规模较大、专业化配套协作程度较高、技术创新活跃、产业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经济形态,是集群经济的基本形式,4 建设 建设原则,4.1.1 立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建立具有自身特色和产业特点的标准体系,能够有效反映标准化助力特色专业镇的技术创新、管理科学、质量提升和品牌打造,4.1.2 立足于特色专业镇集群化发展需求,探索标准化创新发展的模式和渠道,推进知识、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的互惠共享和优化配置,发挥标准化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质量效益和品牌效益提升的作用,4.1.3 立足于目标导向和效率导向,通过标准体系的实施和改进,积极宣传推介标准化理念方法,长效推广共享标准化经验,广泛带动引领标准化实践,带动特色专业镇可持续发展,DB14/T 3042—2024,2,建设目标,4.2.1 强化技术、创新要素引领,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充分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助推特色专业镇高质量发展,4.2.2 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特色专业镇建设标准体系,体系内团体标准应得到有效实施,4.2.3 示范点标准化工作成效明显,经济、社会、生态、质量、品牌效益显著提升,4.2.4 示范带动效果显著,社会团体会员单位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氛围浓厚,会员单位之间形成合力,共同发展。 建设任务,4.3.1 组织保障,4.3.1.1 项目承担单位应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标准化领导机构,对示范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4.3.1.2 设置标准化专(兼)职工作机构,负责总体计划的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制修订、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标准实施和反馈、标准体系更新完善等,4.3.1.3 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4.3.1.4 应制定目标明确、分工清晰的示范工作方案,并配套相应的保障制度,4.3.1.5 有信息的收集渠道,建立标准化信息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标准化工作,4.3.2 标准体系建设,4.3.2.1 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境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团体标准为重点构建,符合行业特点和实际,4.3.2.2 应围绕示范点建设目标建立与示范点相适应的标准体系,编制标准体系结构图、标准体系编制说明、标准明细表、标准统计表,符合 GB/T 13016 要求,4.3.2.3 能够覆盖成员单位主要经营活动,包括服务、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重要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具备的标准,4.3.2.4 标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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